一份業主租客都必須買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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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保險除了保障個人家居財物,還包括了第三者責任保險。上星期的專欄曾舉一個例子,一間屋水浸除了引致個人損失之外,如果影響到其他人,例如水湧出門外,浸濕鄰居天花,甚至弄壞大廈電梯,鄰居及業主立案法團都有權追討賠償。

 

文:周榮佳Wave

 

又例如家中菲傭抹窗時,窗框不慎跌到街上,弄傷途人,或是冷氣機滴水,水滴滴到途人眼後,竟然令對方出現細菌感染,業主亦有機會負上責任。但如果閣下的家居保有第三者責任險,則可以將上述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

 

早前小弟看到一段新聞,現時裝修潮流興大窗戶,香港有些業主,特別將家中的細窗拆除,換上大玻璃窗,有些業主更自行加裝窗戶。事件引起街坊關注,怕擅自改動窗戶會危及樓宇結構,一旦玻璃窗跌到街上,更會造成傷亡。

 

現時法例規定,每座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都要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額度最少是1,000萬元。不過,這種責任保只保障大廈範圍內公用部份及法團財物,例如塌簷篷、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等造成的意外。由於玻璃窗並非屬於大廈公契,故業主仍難免要負上責任。

 

此外,若然大廈只買了1,00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但意外發生後,賠償超出保障額,如要賠1,500萬元,剩下的500萬元,便要由整幢大廈業主按業權比例分攤。如果大廈戶數少,只有10伙人的話,則每戶都要賠50萬元。

 

別以為超過1,000萬元的賠償是天荒夜譚,發生機會微乎其微。事實上,1994年香港仔添喜大廈,一間酒樓在拆卸巨型魚缸期間,意外震塌了石屎簷篷,造成1死13傷,法院裁定持牌人、大業主、工程公司、業主立案法團等人需為此賠償合共3,325萬元,最後該大廈的小業主每戶都需賠25萬元。

 

然而,若然小業主有自行買第三者責任保,便可以避免此等無妄之災。其實第三者責任保保費不貴,隨時買樓宇結構保障時,保險公司都會一併贈送,所以大家真的不要為慳小小保費,而忽略此等保障。

 

值得一提是,個人家居保也有限制,有些保險公司不會承保村屋及過舊的樓宇,例如超過40年樓齡,就算保險公司承保,保費亦隨時會加價。大家在投保時,最緊要向代理顧問查詢清楚。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3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2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