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限制電訊商手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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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過度補貼妨礙市場正當競爭,南韓在2002年10月通過法案,限制流動電話營運商向客戶提供手機補貼,補貼價格不得超過27萬韓圜。

由於流動電話市場競爭激烈、滲透率高,營運商透過手機補貼不停吸客戶,經常發生違法行為。

例如2007年,當地四家電訊營運商由於提供違法手機補貼,被南韓國家通訊委員會(KCC)合共處罰196億韓圜,其中市場佔有率最高的韓國電訊被罰75億韓圜。

2014年初,KCC對三家電訊營運商開出罰單,合共處罰1,064億韓圜,為有史以來最大額罰金,其中SK電訊被處罰560億韓圜;韓國電訊被罰297億韓圜;LG U+被罰207億韓圜。

除罰款外,KCC亦有權發出禁制令,暫停電訊商業務發展,如韓國電訊是次被停業整頓一週;2013年上述三大運營商則相繼被暫停收新客戶超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