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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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2年11月1日起,所有僱員可以自行轉移在現職的供款賬戶內,由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但每年只可轉移一次。

此外,離職後於強積金戶口的累算權益,則可隨時全數一筆過或將部分轉移至表現更佳及具前景的強積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