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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違《網絡安全法》8大控罪重罰80億:過度收集1億條人臉識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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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對滴滴出行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當中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被當局重罰80億元(人民幣,下同)。
滴滴出行違《網絡安全法》8大控罪重罰80億:擅取
(圖片來源:滴滴官網圖片)

滴滴違法長達7年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表示,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期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了調查詢問、技術取證,責令滴滴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對證據材料深入核查分析,並充分聽取滴滴公司意見,保障公司合法權利。

經查實,滴滴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當從嚴從重予以處罰。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告指,從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來看,滴滴公司相關違法行為最早開始於2015年6月,持續至今,時間長達7年,持續違反2017年6月實施的《網絡安全法》、2021年9月實施的《數據安全法》和2021年11月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滴滴出行違《網絡安全法》8大控罪重罰80億:擅取
(圖片來源:滴滴官網圖片)

違規行為重罰逾80億

公告表示,應當從嚴從重予以處罰。當中滴滴被罰款80.26億元,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對違法行為負主管責任,二人各判處罰100萬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經查明後,滴滴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

  1. 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
  2. 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
  3. 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係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
  4. 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台運行時、手機連接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
  5. 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
  6. 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信息3.04億條
  7. 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
  8. 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滴滴出行違《網絡安全法》8大控罪重罰80億:擅取
(圖片來源:滴滴官網圖片)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情節嚴重 危害國安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提到,網絡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至於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

滴滴其後於官方網站回應事件,提到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判罰80.26億元人民幣的決定,對此公司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

滴滴又指,感謝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導,感謝社會公眾的批評和監督,將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好每一位乘客、司機師傅和合作夥伴,實現企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滴滴出行成立於2013年1月,相關境內業務線主要包括網約車、順風車、兩輪車、造車等,相關產品包括滴滴出行App、滴滴車主App、滴滴順風車App、滴滴企業版App等41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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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滴滴官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