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物管局已發逾1500個臨時物管人牌照

行業動態|物管局已發逾1500個臨時物管人牌照

投資

廣告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公布,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由今年8月1日起,可選擇12個月、24個月或36個月的牌照有效期;有效期12個月的臨時牌照((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1,200元及400元)、24個月((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2,400元及800元),或36個月((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3,600元和1,200元)。直至今年6月下旬,監管局已發出超過1,500個臨時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指,有關安排提供彈性,讓申請人可按情況及預算成功完成指明課程的時間,選擇合適牌照有效期及繳交相應費用,以避免繳付多於需要的牌照費。此安排亦可鼓勵合資格的臨時牌照持有人早日申領正式牌照。不過,他提醒臨時牌照沒有續期安排,因此申請人選擇較短牌照有效期,需注意必須在其選擇牌照有效期內成功完成指明課程,以達致符合申請正式牌照的條件。過渡期後,監管局不會再接受臨時物管人牌照申請。

資料來源:AM730

免責聲明:本專頁刊載的所有投資分析技巧,只可作參考用途。市場瞬息萬變,讀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理應審慎,並主動掌握市場最新狀況。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刊及相關作者無關。而本集團旗下網站或社交平台的網誌內容及觀點,僅屬筆者個人意見,與新傳媒立場無關。本集團旗下網站對因上述人士張貼之資訊內容所帶來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