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到葵涌用膳違檢疫令 被裁定罪成判監7日

五旬漢到葵涌用膳違檢疫令 被裁定罪成判監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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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1歲男子去年6月5日入境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酒店強制檢疫14日,但入境後沒有到其檢疫地點,反而前往葵涌一食肆用膳。他被控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

連同上述個案,至今已有104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處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重申,署方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