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教大生脫襲警罪兼得訟費 官:警證供矛盾

修例風波|教大生脫襲警罪兼得訟費 官:警證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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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育大學學生被控前年修例風波期間在港鐵沙田站外襲擊一名警員,今日在沙田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指,警員證供存在矛盾及不可能性,決定判被告無罪兼得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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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在前年9月,有示威者聚集港鐵沙田站,其間防暴警察入站驅散,22歲被告懷疑奔跑時推跌警員,導致警員扭傷尾指,被推跌的警員供稱,當時遭被告男生推心口,及後以100米起跑姿勢落地,背朝天、手掌腳掌均貼在地上,惟辯方質疑若被告曾撞警員心口,警員根本不會以如此姿勢落地。裁判官崔美霞指,警員的證供存有關鍵性矛盾及不可能性,另一名作供警員的觀察亦不準確,基於控方證據未能達至毫無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