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警引《公安條例》封維園 進入封閉範圍屬違法

六四32|警引《公安條例》封維園 進入封閉範圍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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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表示,警方在下午2時,引用《公安條例》第十七條(4),圍封維園、1至6號足球場,以及籃球場,警告任何人進入這些封閉範圍,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囚5年。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