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難講穿黑衣舉蠟燭是否違法 警:所有執法須考慮《國安法》

六四32|難講穿黑衣舉蠟燭是否違法 警:所有執法須考慮《國安法》

社會熱話

廣告

今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首次引用《公安條例》,下午圍封維園指定範圍,包括中央草坪、6個足球場及籃球場等,假如有人進入或逗留該指定範圍,即屬違法。被問到在封鎖範圍外或其他地區,身穿黑衫舉起蠟燭是否違法,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表示,「好難確實回應」,反指相信市民「心中有數」,警方有需要時會查問有關人士,以了解動機及取證,必須有足夠證據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相關新聞:六四32|警引《公安條例》封維園 保安局警告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更新)
廖珈奇又說,時代不斷轉變,警方行動需要與時並進,強調《港區國安法》已經在本港實施,警方所有執法行動都會考慮到《港區國安法》,此外亦會考慮到《公安條例》及限聚令。
然而廖珈奇指,只要活動合法、和平及有序,所有依法活動都不會有問題,如果警方事前獲通知,甚至可以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因素,為活動提供協助。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