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稱定起始租金不可行 小組倡加幅15%封頂

劏房租管|稱定起始租金不可行 小組倡加幅15%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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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研究劏房租務管制的可行性,進行爲期18個月工作,小組今日向政府提交最終報告。小組報告指,制定「起始租金」不可行,因全港估計有逾10萬間劏房,特徵各有不同,若以行政手段為全港劏房訂定「起始租金」,將涉及高昂行政費用及負擔,亦容易引起租客業主糾紛。

小組指,一份清楚列出業主與租客的權利及責任的書面租約,對為劏房租客提供更佳保障甚為重要,建議制定有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強制規定劏房業主與租客簽訂有關租約。租約重點為列明租賃租期固定2年,租期內租金不得上調,但可下調。租客亦有權續租1次,從而獲得「2+2」的4年租住權。4年後,業主與租客可自由商議和訂立新租賃,並協定租金水平,而租客租住物業後則不得分租。
在完成首2年租期後,小組建議續租時可加租1次,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百分率變化,並設15%「封頂」機制,當百分率變化是負數,租金亦要作出相同下調。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