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侮辱國旗罪成 判囚4個月

古思堯侮辱國旗罪成 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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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7月15日在法庭外,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14名被控煽惑非法集結的民主派人士期間,以倒插方式舉起一面國旗,並寫上「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等字眼,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旗罪」罪名成立,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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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鍾明新指國旗是國家象徵,代表一個國家的尊嚴、統一及領土完整,古思堯明知當日法院有記者及不同政見人士在場,仍於人群中倒轉展示被塗污的國旗,明顯有預謀地公然侮辱國旗,考慮到被告健康問題,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4個月。
74歲的古思堯患有第四期直腸癌,他要求法庭不要同情、可憐或對他仁慈,更不要以罰款及輕判處理,因為他也不會對內地政權仁慈。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