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涉裁判官鄭紀航多宗投訴不成立

司法機構:涉裁判官鄭紀航多宗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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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眾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裁判官審理的5宗案件的投訴,司法機構公布調查結果,總裁判官認為當中多宗投訴不成立。
其中一項投訴涉及處理梁國雄示威被刺傷案,指鄭紀航以政見不合為理由去「合理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又稱讚被告人「熱愛社會」,鼓勵暴力行為,亦對被告人庭上的恐嚇言論,置若罔聞,態度偏頗。
司法機構指出,總裁判官引述鄭紀航當時的講法是指「從佢(被告)口中,似乎係熱愛呢個社會」,「係因為自己同對方的政見不同,先做出今次行為」,不反對他做社會服務,決定索取社會服務令,認為裁判官沒有直接或間接地認同或鼓勵針對不同政見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更沒有「合理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反而就被告人在庭上指會以暴力對付不同意見人士的恐嚇言論,再三告誡被告人不可以因意見不同而訴諸暴力。

另外兩項投訴,涉及一名涉用傘襲警及藏有噴漆男子判入獄5個半月,以及一名藏有綁上打火機噴霧罐男學生判入獄10個月案,鄭紀航指被告犯罪行為「自私」、「令人厭惡」。司法機構認為鄭紀航無表達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無表面偏頗。
至於涉及判藏士巴拿中六生入勞教中心,以及科大本地生「私了」內地生判入獄9個半月案件,因被告已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