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指定法官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唐英傑案|指定法官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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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審訊踏入第10日,被告唐英傑涉於去年七一,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高等法院3名指定法官裁定,被告3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