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區議員及團體代表反對強制檢測 憂違反人權

多名區議員及團體代表反對強制檢測 憂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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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訂明可要求某類人士接受病毒檢測,醫生亦可要求有病徵病人做檢測,違反者可被罰港幣2,000元,最高可監禁6個月,措施今日生效。多名區議員、及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等團體,反對有關措施,認為是迫市民做強制檢測有違人權。

公民中心成員歐贊年表示,是否願意提供唾液樣本是個人人權,強制檢測會違反個人意願,亦有市民憂慮唾液樣本會交予內地化驗公司,損害個人私隱。他批評政府未有釋除公眾疑慮,亦沒有作廣泛公眾諮詢,形容是「硬上馬」。
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憂慮,措施會影響醫患之間的信任,令市民因不想提供唾液樣本而不去求診,最終適得其反。

團體認為,政府應維持現行的自願檢測做法,並以倡議、鼓勵、勸說有需要的市民參與檢測,同時強調主動做好邊境入境防疫才是最重要。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