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加國法院拒孟晚舟要求納入新證詞

孟晚舟案|加國法院拒孟晚舟要求納入新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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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法院拒絕批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引渡聆訊案件,提交華為員工陳述作為額外證詞的申請,但有條件批准孟晚舟一方把專家報告的部分內容列入為證據的要求,不過必須先提供進一步資料,以證明專家報告的內容與案件有關。

孟晚舟申請提交的額外證詞,分別是兩名華為員工聲稱,可以證明匯豐銀行的員工了解華為與伊朗企業的聯繫,以引證孟晚舟無誤導銀行。
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周一將繼續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舉行,預計會持續到5月。
2018年12月,加拿大應美國的引渡要求,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美方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誤導及欺詐銀行,與伊朗做生意,違反美國的制裁令。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