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雲道佐敦谷工程合約延遲超支 土木署工程管理不善

彩雲道佐敦谷工程合約延遲超支 土木署工程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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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2001年動工的「彩雲道及佐敦谷毗鄰的發展計劃」,發展成現時的彩德、彩褔、彩盈,審計報告揭發,土木工程拓展署批出的3份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合約,內容均有不足,當中在土地平整工程中曾與發展商涉及爭議,承建商指土木工程拓展署未能適時安排棄置物料用地,故須堆存和處理有關棄置物料,而招致額外開支;而土木工程拓展署則指該承建商運送石材數量和質量有問題,向其提出反申索。雙方談判後,在建基於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政府向承建商支付3,200萬元。
 

另外,三合約均較原訂合約完工日期遲,最長遲逾一年,均出現超支,最多一份超支27%,由13.38億元增至17.01億元。另外兩份合約B和C,分別超支650萬元(約5%)和1,380萬元(約15%)。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