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港|鄭若驊:倘有人被《國安法》定罪將永久失參選權

愛國者治港|鄭若驊:倘有人被《國安法》定罪將永久失參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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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修改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律政司長鄭若驊接受《有線電視》專訪,被問到任何人如果被《港區國安法》定罪是否等於喪失參選資格時,她表示按《港區國安法》第三十五條是可以理解為永遠喪失有關資格,惟如果對方沒有犯《港區國安法》,但被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就不等於永遠不及格,每次參選再由資格審查委員會重新審視。
鄭若驊在訪問中又說,絕大部分涉及國安的案件都由香港去執法及審訊,體現中央對本港的信任,強調有關安排是絕無僅有。被問到維護國安的專門檢控部門,當中編制的人數及預算時,鄭若驊則稱:「唔講得」。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