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涉立法會選舉非法宣傳「雷動」 案件轉交區院下月訊

戴耀廷等涉立法會選舉非法宣傳「雷動」 案件轉交區院下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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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的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雞蛋同盟」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涉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蘋果日報》及《明報》刊登六個廣告宣傳「雷動計劃」,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被廉署起訴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控方不反對三人保釋,惟戴耀廷因47人初選案須繼續還柙,而其餘兩名被告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控罪指,57歲被告戴耀廷、55歲葉劍青及50歲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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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