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公司查冊安排今日刊憲

收緊公司查冊安排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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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刊憲收緊公司查冊的安排,首階段將於8月23日實施,容許公司可在其登記冊上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予公眾查閱。有關法例將於下周三(23日)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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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則將於明年10月24日生效,列明公司登記冊董事索引所載的受保護資料,須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在這階段開始後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中所載的受保護資料,將不再提供予公眾查閱;「指明人士」如欲查閱受保護資料,公司註冊處將收取費用。
而第三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實施,列明資料當事人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所載的受保護資料,並以其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指明人士」如欲查閱受保護資料,公司註冊處將收取費用。

指名人士不包記者
「指明人士」包括六類人士,分別為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有關公司的成員、公職人員及公共機構、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及機構、在律師行執業的律師及執業會計師、銀行,以及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規管的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