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初步研究強制舉報虐兒 消息:沒舉報可囚3年

政府初步研究強制舉報虐兒 消息:沒舉報可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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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由政務司長李家超主持,勞福局長羅致光亦有列席。政府表示,留意到社會有聲音建議建立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政府已完成初步研究,並就擬議機制的主要元素諮詢委員的意見。消息指,有關機制針對16歲以下兒童,政府傾向採用「有造成嚴重傷害的迫切風險」作為舉報準則,並將對照《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的虐待或忽略兒童罪行,認為沒有按照責任舉報者,應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校長教師社工醫護有責任
消息指,所有學校校長及教師、幼兒中心工作員及主管、護士、醫生、中醫、受規管的醫療專業人員以及社工均有強制舉報責任。至於心理學家、輔導員、殘疾人士院舍的院舍主管和保健員是否有責任舉報,則須於進一步研究。而寄養家長、非專業照顧員、幼兒工作助理員、社區保姆及幼兒託管人,非專業輔助人員、福利工作員、私人補習導師、補習學校導師及各種兒童活動教練或導師,政府傾向認為不應受制於強制舉報要求。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