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行會通過法律框架要求強制檢測者留處所等結果 最長7日

【新冠肺炎】行會通過法律框架要求強制檢測者留處所等結果 最長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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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日在記者會宣布,行政會議已通過法例框架修訂,當政府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相關指定接受檢測者需逗留在原定處所,不能到其他地方,直至所有人完成檢測及得知結果後才能離開。當得悉所有檢測結果後,政府會撤銷宣告,最多為期7日。若封鎖時間超越12小時,政府會為處所入面的人提供基本物資,有緊急醫療需要人士亦可申請離開,但仍需遵守有關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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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地以外的抵港人士,需要在指定酒店檢疫,而指定酒店只可接待抵港人士,具體安排仍有待敲定。由於病毒潛伏期長達14日,有部份個案是檢疫期第12日接受檢測才發現,為盡量做到滴水不漏,政府會要求完成14日檢疫人士,在檢疫期第19或20日再次檢測,確保無漏網之魚。
陳肇始又呼籲,市民冬至及聖誕減少聚集及外出,要以防疫為先,政府將進一步推展在家工作,亦強烈呼籲私人機構僱主響應在未來兩周安排在家工作,又指政府會繼續「須檢必檢,應檢盡檢,願檢盡檢」的檢測策略。現時政府每日處理3至4萬個檢測,其中約1萬人個屬須檢必檢的高風險類別,又指政府會繼續加大檢測量,將增加5個社區檢測中心。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