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認放「釋放政治犯」氣球罰款 李卓人拒認押9月覆核

曾健成認放「釋放政治犯」氣球罰款 李卓人拒認押9月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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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社民連曾健成,涉今年元旦於金鐘放飛「釋放政治犯」的氣球,被控在受管制空域放飛氣球罪,李卓人另被控阻差辦公。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健成認罪被罰款2,500元,李卓人則否認兩項控罪,法庭將案件押至下月9日審前覆核。

案情指,65歲曾健成及64歲李卓人於今年元旦民陣金鐘集會,手持一個直徑約一米的氣球,氣球下有繩連著一張三米乘五米、寫上「釋放政治犯」的橫額。高級督察鐘廷森曾向他們發出四次警告,提醒兩人氣球體積過大,若放飛有機會影響飛行航道,但不獲理會。兩人其後將氣球放飛到空中,經民航處確認,該位置上空為受管制空域及沒有得到行政長官許可。兩人被控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李卓人另被指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公務。
曾健成求情時指,他曾任立法局議員及區議員,前後服務社區及議會逾30年,自己是一時衝動才放飛氣球,並引航空管制資料,指氣球被釋放的位置屬於管制區域,造成的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