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等六四非法集結案押後 官倡部分轉至裁判法院審理

李卓人等六四非法集結案押後 官倡部分轉至裁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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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分別被控於今年6月4日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在庭上,法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又指被告人數眾多,在安排審訊和法官審理時有困難,當中有10名被告僅涉及一項控罪,遂建議控方將案件分拆,而非將涉及24名被告的37張傳票案件合併處理,法官呼籲控方應視乎控罪最高刑罰,考慮將案件由區域法院,轉介到較輕的裁判法院審理。

至於同案其餘兩名被告,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由於早前已離開香港,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們發出拘捕令。
案件發生在本年六月四日,支聯會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辦燭光集會,但警方以防疫等理由,首次發出反對通知書。當晚多名民主派人士及大批市民繼續自發進入維園悼念,事後多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票控。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