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 中方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

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 中方強烈譴責及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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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以597票贊成,17票反對及61票棄權下,通過名為「香港民主反對派遭鎮壓」的決議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今年首兩星期在本港被捕的民主派人士、之前被控以《港區國安法》的人士、近年被捕的「和平示威者」,包括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並呼籲獨立和公正地調查,香港警方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情況。

議案提到,歐洲議會對歐中投資協定談判,未有用作維護香港高度自治與香港基本權利自由的工具,表示遺憾,認為歐盟急於達成協議,而不是對中國持續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採取具體行動,可能損害歐盟捍衛人權的聲譽,歐洲議會將仔細審議歐中投資協定,並在表決時考慮中國的人權狀況。議案要求就香港警方採取的行動,制裁有關中國大陸同香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處長盧偉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中國駐歐使團批評,歐洲議會部分議員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推動通過所謂決議,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發言人說,港區國安法規管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彌補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是完善一國兩制的重大舉措。中國和香港特區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天經地義,無可置疑,不容抹黑。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