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方仲賢涉藏雷射筆等3罪 區域法院12月6日開審

浸大方仲賢涉藏雷射筆等3罪 區域法院12月6日開審

社會熱話

廣告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早前被警方上門拘捕,涉嫌前年購買高功率雷射筆及在警誡後刪除手機紀錄,被暫控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首度提訊,方仲賢否認所有控罪,法庭將案件排期至今年12月6日開審,審期10日。辯方要求法庭放寬宵禁令獲准。

控罪指,被告方仲賢被控於前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桂林街一帶的公眾地方,管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在桂林街135號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同日在香港妨礙司法公正。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