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5000元消費券投訴近400宗 重複扣數、設最低消費 唔想蝕底靠3招自保

消委會|5000元消費券投訴近400宗 重複扣數、亂設最低消費 唔想蝕底靠3招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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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分別於8月及10月發放首兩期電子消費券。消委會指,截至10月初,共接獲超過379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個案,當中就電子支付平台服務的投訴佔4成,其次為餐飲食肆消費及購買電器產品,主要問題包括商戶自設最低消費、重複扣數及退款安排做法不一等。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iStock

投訴人發現被重複扣數

消委會綜合出4宗投訴個案,其中一宗是有市民使用「消費100元減15元」的消費券優惠時,職員多次未能讀取二維碼,由於二維碼設有10分鐘時限,最終未能使用。

另外,有投訴人在第一期消費券發放首日到餐廳用膳並以電子消費券結帳,雖然電子支付程式顯示已扣數,但職員卻要求再次支付款項,之後投訴人發現被重複扣數。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在一間公司以消費券購買會員積分,之後以積分連同家人的消費券補差額,購買電視機,但後來產品缺貨,投訴人只獲退回補差額的金額,已購買的會員積分則不獲退還為現金。

消委會|5000元消費券投訴近400宗 重複扣數、設最低消費 唔想蝕底靠3招自保
(圖片來源:iStock)

支付平台:不應設最低消費

此外,亦有市民打算以消費券在酒樓結帳,但酒樓表示要滿100元最低消費額,才可使用消費券。

消委會為此向4間電子支付平台查詢,八達通表示退款安排由商戶及消費者協商決定;其餘3個平台則指如果交易雙方同意,款項會直接退回平台的消費券戶口。

最低消費額方面,4間支付平台均指商戶不應設定最低消費額,如接獲投訴,有機會終止與有關商戶合作。

消委會又向商戶及消費者提供4點建議,包括商戶應確保交易系統穩定性及加強顧客服務;而消費者則應定期查閱交易紀錄並妥善保留購物單據、留意各商戶優惠條款不一,以及在各種優惠當前應按自身實際需要購物,保持冷靜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