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報道指首宗案件將不設陪審團

港區國安法|報道指首宗案件將不設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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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及本港媒體引述知情人士指,本港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律政司已決定不設陪審團。律政司發言人拒絕就報道置評,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涉案23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涉嫌駕駛插上政治口號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傷警員,唐英傑被捕後一直還押,先後申請保釋及人身保護令,均被法庭拒絕。
報道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本月初通知唐英傑的律師團隊,指基於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考慮,案件不會設陪審團,並交由3名國安法指明法官審理。
唐英傑的律師團隊消息指,正考慮下一步行動,並指司法覆核是唯一可能做法。
《港區國安法》第46條列明,律政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保障陪審員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理,由高院原訟庭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