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教育局申設監察學校執行國安教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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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教育局申設監察學校執行國安教育職位
港區國安法|教育局申設監察學校執行國安教育職位

在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審議教育局建議開設編外職位,負責推行國家安全教育及學校行政,為期4年。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指,去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局方已向學校發出國安教育指引,制訂各科國安教育的課程框架,她說因應新增工作,同事的工作量已經超出負荷,需要額外人手,監察學校執行國家安全情況;學校亦要在今個月底,就國安教育向教育局提交報告。
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言都支持教育局開位,有議員質疑學校如不跟從指引,學校會否有後果。李美嫦回應,學校若然違反指引,教育局會嚴肅跟進,局方亦會透過舉辦講座等,加強對學校在推行國安教育的培訓。

此外,新民黨葉劉淑儀要求教育局交代,如何監察新設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社科)的校本教材。教育局副秘書長康陳翠華回應,憲制秩序等問題不容曲解,科目的課程指引有列明,學校的科主任有責任為教材問責,並存檔2年至3年,如有投訴,教育局會嚴肅跟進。康陳翠華又指,由出版社編寫的教科書,已納入審書機制,預計中四及中五的教科書明年將完成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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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