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李家超:研23條立法彌補《國安法》不足

港區國安法|李家超:研23條立法彌補《國安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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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李家超:研23條立法彌補《國安法》不足
港區國安法|李家超:研23條立法彌補《國安法》不足

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報章專訪時表示,繼《港區國安法》建功後,政府正積極進行《基本法》23條的立法研究工作,並強調政府從未停頓過有關立法,而《國安法》中未全面涵蓋的範圍,23條一定要去做,當中23條立法循7個方面去做,包括叛國罪、顛覆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活動,以及香港政治團體與外國團體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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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又透露,研究內容包括社團條例是否要優化去處理嚴峻行為、是否加強回歸前訂立的叛國罪行,以及現有官方保密法是否足夠等,亦會參考《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審訊及裁決,不過他承認立法工作複雜,預料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

李家超另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港整體罪案跌百分之四,重申本港2019年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嚴重及極端,要防範香港被利用作向內地進行滲透或破壞,並確保不會為國家製造安全風險。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