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教唆改口供脫罪 4親屬妨礙司法罪成

父涉姦女教唆改口供脫罪 4親屬妨礙司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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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3歲女童報警稱遭親父性侵後,其父與4名親屬涉嫌要求她不要出庭或給假口供,親父最終就強姦等罪脫罪。警方經調查後,以妨礙司法公正等拘捕5人,包括女童父母、祖父母及叔父,案件經多日審訊,陪審庭退庭商議後,昨一致裁定除女童祖父外,其餘4人全部罪成,法庭將在本周五(20日)聽取求情,下周一判刑。

案件上月中於高等法院開審,5名被告為女童父親(44歲)、母親(42歲)、叔父(39歲)、祖母(67歲)及祖父(65歲)。其中女童的父親、祖父母及叔父,被控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使女童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女童的父母另被控於2018年10月20日妨礙司法公正,指女童母親和女童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案情指,該名13歲女童2017年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指控父親性侵犯,女童在開審前5日被母親帶到深圳暫住,之後再在庭上改口供,最終父親強姦罪不成立。警方調查後拘捕女童的其父及4名親人,控告他們妨礙司法公正。

叔父要求少女出庭穿著暴露
控方在庭上播放探監片段,顯示女童父親在還柙期間以手勢、字條、口形等傳話,要求其他家庭成員將女童帶離香港,令她無法出庭或改口供,包括向妻子提及「我未出來,你們都不要回來」;女童母親之後帶她到深圳,說「你父親叫我們快些回內地,不要上庭」。現年17歲的女童早前亦出庭作供,說叔父曾要求她「上庭化妝有多濃就多濃,衣著有多暴露就多暴露」,又要她講假話「玩串個party」;祖母則要求女童幫助父親,說「不幫他,你以後沒有嫁妝,你弟弟不知怎麼辦,你懂怎樣做」。

除祖父外其餘被告均罪成
4女3男陪審團周一退庭商議,終在昨早一致裁定女童父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另女童父親、叔父及祖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唯一脫罪的是女童祖父。女童父親及叔父得知裁決後不斷搖頭。法官李運騰把案件押後到周五聽取求情,下周一判刑。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重審女童父親的強姦案有違「一罪不能兩審」原則,但相信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作為加重刑罰的因素。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