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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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一名13歲女童報警稱遭親生父親性侵後,父母及3名親屬涉要求她不要出庭或給假口供,陪審團早前裁定除祖父脫罪外,父親、母親、叔父和祖母4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案件達至駭人聽聞的程度,各被告視法律為無物,如不重判,將難以反映公眾憤慨。他又斥女童父親為求脫罪不擇手段,行為自私之極,令人髮指,最終判囚6年半、母親則監禁3年9個月、祖母及叔父各判監4年9個月。

案中5名被告分別為女童父親(44歲)、母親(42歲)、叔父(39歲)、祖母(67歲)及祖父(65歲)。案發在2017年,當時13歲的女童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指控父親性侵犯,女童父母、叔父及祖母要求她不要出庭或給假口供,更在開審前被母親帶到深圳暫住,之後再在庭上改口供,最終父親強姦罪不成立。警方調查後拘捕女童的5名親人,控以妨礙司法公正。4女3男陪審團上周二裁定除祖父外,其餘4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父涉姦女案 官批父求脫罪不擇手段 4親屬妨司法公正最高囚6年半

官斥各被告目無法紀須重判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指,案情屬同類案件之中罕見,達至駭人聽聞的程度,批評各被告視法律為無物,目無法紀,須重判以挽回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及阻嚇他人犯案。他指4名被告本是女童的至親,有責任保護她,但卻反過來對付她。其中,法官說不會假設不改口供的話父親在強姦案的結果如何,但毫無疑問女童的口供被干擾,有權考慮他原本控罪的嚴重性,判刑要維護公眾對法治的信心。李官斥女童父親是案件的策劃和主事人,為求脫罪不擇手段、行為自私之極、令人髮指,就其意圖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共判監6年半。

法官:幫助家人非犯罪藉口
至於女童母親,法官指她報警揭發強姦案是想保護女兒,但容易被人唆擺,被丈夫甜言蜜語影響而犯案,雖然她並非主謀,但她的行為和角色不可或缺,最終判囚3年9個月。法官續指,叔父及祖母沒有得益,只是出於親情、愚孝,但幫助家人並非犯罪藉口,法庭須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妨礙司法公正屬非常嚴重罪行,最終兩人各判囚4年9個月。

法官另提及少女患有抑鬱症,須求診精神科及服用藥物,而即將年滿18歲的她,將未能繼續入住院舍,相信她不會再與家人聯絡,可能「無家可歸、無依無靠」,希望社署跟進給予適當協助。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