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編配公屋戶 八成稱搬遷費涉10萬元

獲編配公屋戶 八成稱搬遷費涉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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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候公屋7年的黃女士,一家三口早前獲編配獲深水埗海達邨,她指,房署只提供14日免租期,而她與丈夫為免新舊屋均要交租,新屋未完全裝修完成已入伙,但由接到入伙通知至正式入住用了3個月,期間居住舊樓每月要交8000元租金,更要額外繳交新屋每月2,800元的租金,加上新居裝修費及添購新家俬等費用,今次搬居要支付14萬元。她指,做雜工的丈夫每月收入僅1.3萬元,積蓄無法應付大額搬遷費,最後唯有向家友借錢支付。

民間團體監察公共屋邨福利規劃聯盟於5至6月透過網上問卷,調查全港於近兩年入伙的公屋租戶經濟情況,當中來自17條公共屋邨共243份有效問卷。當中近六成家庭需一至三個月才能正式遷入公屋,遠超房屋署提供的14天免租期,超過八成家庭需同時繳交公屋及原本居所的租金。
八成受訪者搬遷要花超過10萬元,應付方法包括向親友借錢、動用儲蓄及向銀行或財務公司借貸,當中八成半人仍在償還債務。
聯盟建議政府延長免租期至三個月、豁免租金援助計劃中住戶須入住單位滿兩年的申請條件及提供搬遷津貼予新入伙公屋而沒有申請綜援的家庭。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