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BNO移英非一定永久離港 梁繼昌:積金局決定非不合理

稱BNO移英非一定永久離港 梁繼昌:積金局決定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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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指,鑑於政府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故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申請提早拿走強積金。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委員梁繼昌在電台表示,不認為積金局有關指引不合理,因為根據條例提早提出強積金關鍵之一,是申請人永久離開香港,當中需要提交很多證據,然而英國推岀BNO「5+1」移民簽證,需要6年時間才獲真正英國公民身份,如果不適應,或找不到工作,有可能回港,所以參加計劃的人士不一定等於永久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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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繼昌又指,積金局的相關安排並不罕見,目前看不到為何相關安排是一個政治操作,他自己已返港20多年,以香港為家,但至今仍未獲得英國退休金。他認為事件與BNO護照是否旅遊證件無大關係,不過倘若市民不認同積金局的指引,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