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 林鄭不排除再延期

立會選舉 林鄭不排除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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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會否「如期」於今年9月5日舉行投票,特首林鄭月娥(圖)昨出席行會前表示,在全國人大完成修訂前,不能開始本地修例,不確定是否可於5個月內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及選舉安排,僅指掌握具體修訂後會加快工作,會再宣布立法會選舉會如期抑或再度延後。
 

林鄭指,周一晚上已與張曉明會面,惟僅指是盡地主之誼,而港府與特首就修改選舉制度的意見,她早前已向中央反映,而在全國人大完成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前,港府會繼續提交意見,重申不會向公眾交代提交了甚麼意見。
她形容本地修改相關法例,「可能係牽一髮而動全身」,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相加,或超過20倍法例,雖然屆時會以「綜合條例草案」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而綜合形式並非新事物,只是方便提交及審議。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