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索支聯會資料 鄒幸彤︰非外國代理人

警方國安處索支聯會資料 鄒幸彤︰非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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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信多名支聯會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要求兩星期內提交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圓圖)強調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將開會討論如何應對。律政司長鄭若驊指案件在調查中不宜回應。
據悉,支聯會多名董事和幹事分別收到警方國安處信件,包括正在服刑的何俊仁及李卓人。據了解,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交的資料,包括成立以來職員及成員的個人資料、2014年起會議紀錄及收支、以及與其他組織及人士的活動資料,包括「華人民主書院」、「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的聯繫資料等。

不回應支聯會是否解散
鄒幸彤指,信件內容暫時不可透露,大概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五,支聯會需兩星期內回信。她形容警方的指控是意料之外、荒謬絕倫,強調支聯會並無受到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指使,成立多年來是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出於香港人那種共同追求民主的心。
對有報道指,支聯會常委本周一(23日)已通過決議解散支聯會,她回應稱,不便公開常委討論內容,又指如果支聯會要解散,仍要會員大會通過決定。
根據國安法,為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要求外國或境外政治性組織或其代理人提交資料,如不遵從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據了解,即使支聯會解散後,仍然要提交資料。

鄭若驊︰案件仍調查不宜回應
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回應事件時證實警方致函支聯會一事,但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適合作任何回應。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