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3集頭條新聞辱警 強烈勸喻港台遵電視守則

通訊局裁定3集頭條新聞辱警 強烈勸喻港台遵電視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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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宣布,裁定針對港台分別於去年2月28日、3月13日,以及4月10日播放的3集《頭條新聞》投訴成立,認為3集節目主持裝扮成警察,又以垃圾袋裹頸及雙手,出場時從垃圾桶出現,一般觀眾察覺到屬「惡意的描繪」,暗示警察「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裁決指出,3集的相關描繪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察為一個社群的效果,3月那集亦未有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故港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規定,向港台發強烈勸喻,敦促其嚴格遵守相關條文。

另外,通訊局亦裁定一宗針對無綫電視,去年5月21日播放的《東張西望》投訴成立,認為節目即使已模糊該間提供收費電視,以及寬頻上網服務公司的標識,一般觀眾仍可從整體播出的材料推斷出該公司,亦含誤導效果。就此裁定無綫違反電視守則,向其作強烈勸喻。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