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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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疑於去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與團體「保衛香港運動」爭執,其間毁壞一支中國國旗,被控侮辱國旗罪及非法集結兩罪,早前受審,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被告須繼續還押。

19歲被告鍾翰林早前自辯指,當日一名女子遭人搶背囊,鍾上前質問期間,有人揮動該由紅布包裹的棍,現場亦有人揮動不同顏色的旗幟,強調當時不知那是五星旗,否認扔走該旗幟是為了洩憤,錄影亦可見他拋走旗桿後便無再理會。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