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麗玲:《私隱條例》將清晰列明「起底」行為及意圖

鍾麗玲:《私隱條例》將清晰列明「起底」行為及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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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行為,禁止「起底」行為,包括Facebook及Google等科技企業表示,為免在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或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在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條例目前仍在草擬階段,將參考外國準則及律政司意見,清晰列明「起底」行為及意圖。
鍾麗玲表示,收到亞洲互聯網聯盟發出對當局建議修訂《私隱條例》的意見,相信有關企業不了解條例背景及涵蓋範圍,亦擔心要負上刑責,若企業同意「起底」問題嚴重,要保障私隱,便需要解決問題,而私隱專員公署樂意向有關科技企業解釋修例目的,她指正邀約聯盟代表會面,以解釋相關內容。她又強調,修例只涉及非法行為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權利涵蓋範圍,所建議的刑事調查權與警方一樣,不解企業為何擔心。

自前年6月起公署已處理5000多宗起底投訴
鍾麗玲指,相關條例建議有必要性,重申自2019年6月起到今年5月底,公署已處理5000多宗起底投訴,認為修例可以令公署「一條龍」處理投訴、調查及作出起訴,能夠更快及有效處理。
她指一直有就涉及私穩內容出信相關平台要求將涉及私隱的內容下架,大約7成平台會處理,認為並不理想,主要涉及海外平台,期望有法律基礎要求移除內容。她指若供應商收到通知後移除內容並無問題,看不到會影響正常合法商業活動。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