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以書面交表或7月18日後登記 今日獲發首期2000元

電子消費券|以書面交表或7月18日後登記 今日獲發首期2000元

社會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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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以書面遞交表格,或7月18日或之後網上登記電子消費券的81萬名市民,今日將獲發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連同上月初獲發放首期消費券的約550萬市民,政府合共向約630萬名市民發放首期消費券。  

選擇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的市民,首期2,000元消費券會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有關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市民在付款時只需開啟應用程式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

八達通須拍卡領取

市民如選擇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則可到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在今日起計的3個月內拍卡領取首期2,000元消費券,有關金額將與八達通卡內原有的儲值額合併。市民可如常使用八達通卡付款,若有關付款屬消費券適用範圍的項目,會被自動計入「合資格消費」總額,即已自動使用消費券。
當局提醒,電子消費券並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 (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 (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 (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 (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 (例如保險)
⚫ 捐款 (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 (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 (P2P)支付
⚫ 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