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引用 凍結黎智英資產 李家超:有合理懷疑 資產涉危國安

首度引用 凍結黎智英資產 李家超:有合理懷疑 資產涉危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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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他3間公司的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保安局長李家超(圖)昨強調,按國安法實施細則,若保安局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財產,就可發出凍結通知,強調危害國安是嚴重罪行,政府必會追究到底,確保有關罪行得到法律制裁。但他指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宜公開涉及的資產總額。
 

李家超補充,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是有效應對和防範洗黑錢,以及違法行為融資的措施,有法律條文清晰列明哪些情況下資金涉及違法行為和犯罪得益,並有法庭程序確保警方行使權力合乎規範。《蘋果日報》早前報道,黎智英現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
被問到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李指,今次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安的罪行,與新聞工作無直接關係,強調任何人從事任何工作,亦要守法。
另外,對於國安處處長蔡展鵬被指光顧無牌按摩店,李家超稱,警方正調查涉嫌行為不當的指控,最重要是調查全面、公平、公正,在調查完成前並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就有記者問及會否考慮將蔡撤換,李家超批評提問記者「似乎已有一個揣測性的自我判斷」。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