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訊前職員涉發布警員家屬資料4控罪罪成 下月判刑

香港電訊前職員涉發布警員家屬資料4控罪罪成 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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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一名前職員,涉嫌利用公司電腦查閱一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再在應用通訊程式Telegram一個群組內公開,被控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以及1項「遊蕩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除了遊蕩罪,其餘4項控罪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等候求情及背景報告後判刑,但表明控罪及案情嚴重,將考慮判處即時監禁,但要決定刑期長短,期間被告需要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景僖去年7至9月,3次不誠實地取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並發布一名客戶的電話號碼及身分證號碼,並與群組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