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李宇軒陳梓華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安罪成 押至明年1月提訊

12港人案|李宇軒陳梓華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安罪成 押至明年1月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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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涉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及協助12港人潛逃等,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今早於高等法院原訟庭答辯及判刑,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兩名被告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並同意控方案情,法官裁定兩人罪成,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上午進行提訊,期間兩名被告須還押。

30歲被告李宇軒及29歲被告陳梓華,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李宇軒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

控方:黎智英與Mark Simon為最高級指揮者

控方案情指,於2019年6月,陳梓華透過他人介紹結識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Herman Simon,並藉此試圖接觸黎智英。黎智英與Mark Simon均支持向國際宣傳本港示威,陳梓華遂聯絡李宇軒,李亦同意與其他人參與組織相關活動。翌月,陳梓華建議李宇軒與劉祖迪組織宣傳活動,至8月「重光團隊」(Stand with HK Fight for Freedom或SWHK)成立,李宇軒和劉祖迪都是「重光團隊」的核心成員,而黎智英及Mark Simon則是幕後策劃者和資金支持者,屬於最高級別的指揮者。

Mark Simon直接向黎智英匯報,負責執行其指令,而所有財務請求均由Mark Simon親自審查,款項涉及數以百萬計,並由黎智英親自批出,而Mark Simon則可批出銀碼較小的金額。陳梓華則作為黎智英和Mark Simon的代理人,直接或通過Mark Simon取得黎的指示,將其指示傳遞給李宇軒,及劉祖迪。

12港人案|李宇軒陳梓華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安罪成 押至明年1月提訊
12港人案|李宇軒陳梓華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安罪成 押至明年1月提訊

2019年起於多國刊登文章及進行遊說

控罪指,案發期間黎智英、Mark Simon、兩被告、劉祖迪與其他人合謀要求外國將中國、香港和澳門實施制裁或封鎖,或從事其他針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敵對活動,迫使加入他們的政治議程。控罪指,2019年6月至8月期間,「重光團隊」於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西班牙、意大利、瑞典、比利時、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台灣等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報紙上發表文章,譴責中國、香港特區和香港警察,並敦促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或封鎖,或從事其他敵對活動。
控罪續指,於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初,「重光團隊」參與遊說32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德國、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愛爾蘭、捷克共和國等,建立國際網絡平台,以尋求外國支持或對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不應有的壓力和/或與外國勾結以助長陰謀。

控罪指,截至今年2月15日,「重光團隊」仍然活躍和運作,期間曾經數次眾籌,涉款逾1,000萬元,部分資金其後轉入李宇軒的銀行帳戶;「重光團隊」並已建立國際網絡,並多次發表文章、新聞稿和制裁報告,涉勾結外國或者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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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