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8人內地刑滿 分批移交港警

12港人案 8人內地刑滿 分批移交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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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去年8月在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其中8人去年12月底被深圳法院判偷越邊境罪成,判囚7個月,昨刑滿出獄,分4批由深圳遣返香港,所有人先在天水圍警署辦理手續,再轉送到各區警署,繼續就在港涉及案件被扣查。
 

深圳警方昨早約10時在深圳灣口岸,先將其中一人移交本港警方,據悉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其後被押到天水圍警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警署內等候。李宇軒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是12港人中唯一一人牽涉國安法的案件。經約半小時辦理手續,李再被押到元朗警署。
下午約3時,再有3人由3輛七人車,移交予本港警方,消息指他們是嚴文謙、張銘裕及張俊富。至下午約4時及5時,分別各有兩人被送到天水圍警署,消息指是鄭子豪、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而在天水圍警署外,不時有聲援市民激動喊加油。

警方表示,被移送返港的8名男疑犯,年齡介乎19至31歲,共牽涉6宗在港發生的案件,將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等部門跟進。據了解,警方國家安全處和聯絡事務科會跟進整個過程,主要繼續調查誰協助他們偷渡。
「12港人案」中,除昨被移送返港的8人,同案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因深圳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去年底已移交返港,被加控不依期歸柙罪,目前還柙壁屋監獄;至於另外兩人,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判囚3年及2年,至今仍在內地服刑。
(相關新聞見A7)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