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涉磚頭襲警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獲批改判更生中心

17歲男生涉磚頭襲警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獲批改判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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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在去年1月19日涉於旺角示威堵路現場以磚頭襲警,早前承認襲警罪,被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就判刑提出覆核獲批,上訴庭今日重新判刑。首席法官潘兆初指報告顯示被告不適宜判處勞教中心,根據其身體及心理狀況適合判處更生中心,而被告亦呈上信件表示有悔意,並希望維持原判。上訴庭根據報告建議改判男生入更生中心,並於下周五(12日)就判決原因頒下書面判詞。

案情指,姓陳被告於去年1月19日,於示威者堵路地點附近遊蕩,手持磚頭向警員叫罵,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被警員截停時,用磚頭打對方左手及推對方。律師陳詞指,若答辯人被關押,他或會因此須重讀中六。
原審裁判官嚴舜儀考慮被告年輕初犯及坦白認罪,醫療報告亦指被告確診自閉症,記憶力衰退,難以集中,容易暈眩,去年9月判12個月感化令。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