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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獅子航空出事 若夫婦同遇難 人壽保險金落誰手? 空難壽險知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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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印尼獅子航空一架由首都雅加達飛往邦加檳港的班機不幸墜毀大海,機上189人已全部罹難,成為3年來全球最大的商業客機空難事件。這宗空難除了再次讓人反思飛行安全的問題,亦讓很多人關注空難壽險的問題。

撰文:周榮佳Wave | 圖片:unsplash|編輯:Nicole

印尼獅子航空空難

以下有兩條關於空難壽險的疑問﹕

一. 假如空難失蹤者是香港人,曾購買人壽保險,保險公司是否會理賠?

二. 假設夫婦二人在同一事故中不幸遇難,但在生前曾相互為對方購買人壽保險,並填寫對方為唯一受益人,那麼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賠償?

各地法例不一 不能一概而論

在回答在這兩問題前,需要注意不同國家及地區有不同法例。

不同保險公司、甚至不同保單,也有不同條文,而受保人生前如何作其遺產規劃也會影響結果,故不能一概而論。

失蹤七年後可申請假設死亡證

答案一:

在香港,如果受益人有相關的法律權益,例如是受保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等。

該受益人可在被保人至少失蹤7年之後向高等法院申請頒布受保人的假設死亡證(Presumption of Death Certificate)。

憑假設死亡證索取死亡賠償

假設死亡證聲明受保人在法律上已經被視為死亡。

一旦法庭發出該證明,受益人即可根據該份文件向保險公司索取死亡賠償。但根據實際情況,法院亦有可能提前或者延遲發此份證明。

法律上死亡

其實在空難、地震等天災中,如果受保人的屍首暫時無法找到,法庭會根據登機名單等相關資料,宣布失蹤人士在法律上死亡。

但如果受保人因一些不明原因,而出現人間蒸發、意外失蹤等情況,對於受保人是否已經死亡,不同國家則有不同的判定標準。

夫婦同時死亡該怎樣賠?

答案二:

對於夫婦互相填寫對方為受益人的情況,而且兩個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中同時死亡。

所有賠償金則會列入事故中較後死去人士的遺產(若能證明較後死亡),按照遺囑或者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妻子壽險金或歸妻子外家所有

例如丈夫年齡大於妻子,則會假設丈夫早於妻子死亡。

將雙方的人壽賠償金納入妻子的遺產作進一步處理,最後很有可能所有金額也撥歸妻子外家所有。

但這些情況最終往往訴諸法庭處理,最後悲上加慘,親家變寃家。

宜填第二受益人

因此,投保人為避免發生此情形,最好在遺囑內訂明各種可能情況處理。

另外,亦可於投保時填寫一名以上的受益人或設立第二受益人。

定期檢視受益人的狀況

而且要定期檢視受益人的狀況,並根據實際情況更改受益人,那便可以安枕無憂地把遺產交給所愛之人手中。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逾廿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4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3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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