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熱話|「被逼」違泊鐵騎常呻無位 網友批「呻吟」推三招應對

網上熱話|「被逼」違泊鐵騎常呻無位 網友批「呻吟」推三招應對

社會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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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鐵騎士呻車位不足,又有疑似「死車」,即廢棄車輛長期霸佔車位,「被逼」違泊而經常被抄牌食「牛肉乾」,在網上討論群組不時有類似「怨氣文」。有網友「睇唔過眼」,批評已是成年人,泊不到骨位又找不到月租等問題,只在網上呻吟等同自我安慰,舉出3個建議,部分獲網友支持。

發文的網友指,成年人「做事唔好咁天真」,解決方法只有幾個,一是集體長期投訴相關部門,投訴車位嚴重不足,區區每月投訴,並且要繼續跟進,不要讓有關部門「close file」,儲夠內容交給傳媒報道,指有關部門「做唔到野」。
第二是一看到違泊電單車就致電1823或999投訴,「做死其他26」,只要「唔係骨位既就一定要投訴」,盡快減少「敵人」車輛數目,又或「令到亞(阿)sir盡快抄夠數」,主動讓警察去抄你不滿的地方。期間「差佬幫你清死車,一架死車等如另一架$320,我如果係差佬都唔會幫你清車,自己又日日有數交,邊個會咁柒要做文件野,增加自己工作量幫你清死車。」第三是賣車,「又唔想做野,又唔想$320,呢個係你唯一選擇。26有愛,多謝你為26界犧牲。」

有網友回應笑指,「十分認同你既(嘅)第三點」,又有人和應,「盡力投訴46(私家車)違泊,希望抄到無晒牛肉乾,令佢哋補唔切貨,咁就無牛肉乾抄26」。有人則較務實,建議電單車當私家車駕駛,只要「死都要泊入場(停車場)」,很多停車場可讓電單車停泊,續指若「46錢」(私家車車費)嫌貴,「咁你唔好揸囉,中一張$320夠你泊十粒鐘啦」,有人補充,以一般停車場費用25元一小時計算,停泊10小時也只需250元,部分停車場更可以百多元「日泊」,即使港島區「貴場」,逾30元一小時,至少車輛毋須日曬雨淋,不會有人搬動,毋須等位,車套也毋須使用。也有人認為,車位不足以非近年的事,質疑鐵騎士,應已接受這個情況才去買車。

翻查資料,電單車「死車」問題一直被受關注,令真正用家無位泊車,惟有關問題涉多個部門,包括運輸署、路政署、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處等,民政署曾於今年1月在油尖旺區試驗,統籌各部門展開聯合行動,由相關部門合作張貼通知、把棄車送往儲存中心等,行動之後擴展至中西區、九龍城區、屯門區等。警方回覆查詢表示,就處理在行車路旁、泊車位、行人路上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棄置車輛(包括棄置電單車),相關政府部門已制定聯合行動的操作模式,運輸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條向棄置車輛張貼通知。如在通知的限期屆滿後,有關車輛仍原封不動,路政署會負責將棄置車輛送往地政總署管理的儲存中心協助處理。各區民政事務處會協助統籌上述聯合清理行動。此外,警務處會繼續處理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即時危險或阻塞交通的車輛,而地政總署則繼續處置公共道路以外未批租及未撥用政府土地的棄置車輛。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