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煽惑他人縱火等2罪 TG頻道管理員囚3年

認煽惑他人縱火等2罪 TG頻道管理員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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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Telegram頻道女管理員早前承認,反修例風波期間串謀煽惑他人縱火、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項罪名,昨在區域法院(圖)被判囚3年,是首宗針對社交平台管理員而被定罪的案件。
 

被告許佩怡(26歲),報稱任職待應,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被控前年8月至11月與串謀煽惑Telegram使用者用火損壞財產,以及透過管理Telegram頻道「阿囝搵老豆老母」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促使他人使用暴力、不守法及不服從合法命令。
辯方求情時指,今次屬多人犯罪的案件,被告角色較為被動,被捕時有百多條未讀信息,顯示她不是非常積極參與,而情緒病影響其判斷力。
法官判刑時稱,根據控方案情,相關Telegram頻道發放超過9,400條,帶有仇恨和煽動針對政府、警方或持相反政見人士的字眼,亦鼓勵頻道使用者提供他人個人資料,發布超過1,500人的「起底」資料,涉及官員、警員和司法人員等。

頻道有39條涉縱火訊息
法官援引案例又提到,縱火是嚴重罪行,香港人煙稠密,加上信息在互聯網發布,能夠短時間內傳播煽惑很多人,頻道中有39條涉及縱火的訊息,包括燒夷彈和鋁熱劑彈等成分和使用資訊,一旦有人採用,引起火警後果不堪設想。而被告作為群組管理員,有權修改或刪除具煽動言論,但仍容許訊息發布出來,應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在案中角色,沒有證據顯示她主動發布這些訊息,無案底,有嚴重抑鬱症和認罪等扣減刑期因素,就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20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女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兩罪分別判刑3年及15個月,同期執行。

被告另外亦被控串謀煽惑他人意圖傷人、串謀煽惑他人行使毀壞等3項控罪,獲批准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警︰判刑有阻嚇作用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表示,警方尊重和歡迎法庭的裁決,認為判刑有阻嚇作用。今次案件是首宗針對網絡渠道管理人員的定罪,證明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絕大部分於現實世界中的防止罪案的法例,均適用於網絡世界。他重申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和自由,但任何人藉網絡作出違法行為,警方必會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安全及秩序。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