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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潮殺到】匯控CEO辭職 傳炒5,000人!遣散 員工被炒可以點 4大僱員權益一定要識|職場制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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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遣散・僱員權益滙豐控股 (00005) 行政總裁范寧突然宣布退任,消息令金融市場議論紛紛,誰知外電再傳出滙控計劃全球大裁員,震驚市場!每次有公司宣布裁員,都令我哋呢班香港打工仔擔心,唔知下次打緊工嘅公司會唔會裁走自己!如果大家都咁不幸被炒,究竟遣散費、假期補錢等等權益,是如何處理?更重要係,如何界定無理解僱,向老闆追討賠償呢?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 圖片:新傳媒資料室、unsplash、photoAC

就在滙控宣布范寧退任後,滙控財務總監邵偉信(Ewen Stevenson)接受外媒訪問時表示,將裁減最多2%的整體員工,預期可縮減集團4%薪酬開支。若以截至去年底止滙控員工總人數23.5萬計算,最新的裁員方案料涉及逾4,700人。

(1)遣散費根據工作年期而發放

理論上,僱主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下,即時解僱僱員,當然要該名僱員行爲不當、疏忽職責,經多次警告後,才可以採取的行動。即正常情況下,僱員被炒可以收取代通知金,金額視乎合約而定;而如果僱員已連續工作多於24個月,因裁員遭到解僱、不獲續約、或遭停工,便可收到遣散費。如果連續受僱多於5年,而僱員非因為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合約期後不獲續約等,更可收到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需要根據: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 x 服務年資

(日薪:(最後30個正常工作日的任何18日工資) x 服務年資)

有關工資計算上限為15,000元,服務年期未滿1年則按比例計算,最高款額為39萬元。然而,根據「強積金對沖機制」,僱主可申請提取其供款部份,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變相僱員得不到應有退休保障。

(2)未放年假可以錢支薪

如果僱員工作1年後被炒,而又有未放的年假,僱主要以錢代假賠償予僱員;如果工作逾3個月但未足1年,賠償按比例計算。

如果僱員1年內沒有放年假,賠償薪酬計算方法:

(離職前1年的總薪酬,包括佣金)/(365) x 年假日數

(3)五大原因不可被解僱

而以下情況,僱員不可被解僱,包括:

1. 懷孕
2. 有薪病假期間
3. 參加工會活動
4. 工傷期間
5. 因《僱傭條例》的調查,向當局提供證據或資料

如果違反,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

(4)7日內支付未發放工資

僱主需要於終止僱傭合約的7日內,支付遣散費等未發放的工資,否則要支付利息,甚或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更多相關資料,可以查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僱傭條例》,或致電勞工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