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管 炒魷

企業高管被炒魷 欠租、破產、成身「街數」!業主憂追數單位變凶宅:有咩方法趕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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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港股出現小股災,持重倉散戶隨時「有得震,無得訓」,其實身為業主出租單位,在經濟不景氣的環境下,難以保證租客生活及精神狀態,甚至失業、欠債等困難都會影響收租穩定性,嚴重者更可以令單位成為潛在凶宅。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unsplash、連登討論區

租客隱瞞破產欠租多月

誰會料到一心收租歎世界的業主,都會遇上令人心驚膽跳的時刻。最近,網上討論區有收租業主發文求助:「租客已申請破產,佢先生有抑鬱成日想跳樓」。

樓主親自描述目前租客的背景:「之前呢個租客成個幸福少奶奶咁,全職主婦,全家都好幸福咁。」其丈夫則是專業人士,屬於企業高管,樓主理應安心出租。

企業高管 炒魷
(圖片來源:連登討論區)

但好景不常,該對租客過去半年開始欠租,樓主打聽後,得知租客丈夫因為疫情被「炒魷魚」,樓主最初諒解失業之苦:「咁諗住佢都好眉好貌,爭一兩個月就算啦,點知拖拖吓爭左7萬幾蚊。」

雖然樓主可以經電話聯絡租客,亦會回覆短訊,不過其後發現租客欠下很多「街數」,而且已經被申請破產,但並無將情況告知樓主。

憂追債單位變潛在凶宅

雖然該名男租客目前找到工作,但收入大不如前,「佢地繼續逐個月交租,之前欠租仲未還到,我應該點做?」

樓主在言詞間流露擔心:「我有啲驚佢地睇唔開跳樓,但又唔想咁拖住,成日要驚佢地交唔到下個月租。」眼見自資購入的單位不幸成為潛在凶宅,樓主因此發帖請求見指點。

企業高管 炒魷 雖然樓主可以經電話聯絡租客,亦會回覆短訊,不過其後發現租客欠下很多「街數」,而且已經被申請破產。
雖然樓主可以經電話聯絡租客,亦會回覆短訊,不過其後發現租客欠下很多「街數」,而且已經被申請破產。(圖片來源:unsplash)

事實上,坊間好租客難求,際了期望租客準時交租,亦要對愛惜單位,才是業主出租單位的著眼點。

樓主在發文中講述親身經歷後,有網民建議樓主經法律途徑,盡快「請走」租客,以免發生不幸事件,影響樓價;亦有人認為,即使租客欠租,樓主仍未積極追討,提醒「你咁好人,分分鐘佢地得寸進尺」。

堅持追數: 個個跳樓威脅咁無人交租啦

  • 忍到半年你都幾好,仲有冇多層我都想租
  • 最多變凶宅,收返再賣都仲有一半價錢
  • 當佢600萬樓 事故單位8折一定走到
  • 個個都用跳樓威脅咁無人俾租啦
  • 租金是一年性交一次
  • 你間屋風水唔好住到人破產

收租講人情:賠錢叫佢搬走,拎返間屋最優先

「如果你都證實佢地真係無錢,我係業主嘅話,當跌咗錢就算,再同佢地講欠租之後先還,等佢地搵地方搬,拎返間屋係最優先。」

  • 如果張約就完,咪側側膊話想收返樓自己住
  • 兇宅重難搞,價跌無人想買
  • 你不如驚迫佢走果陣,佢真係係你度跳仲好啦
  • 賠錢比佢,之後叫佢走,咁就唔驚佢跳樓你樓價跌
  • 作為業主寧願蝕幾個月租,點都好過凶宅打折

「租到完咗死約就算啦,求其搵個藉口,移民又好,收返層樓再算。」

欠租15日可入稟追討

參考社區法網提供資料,指出租賃協議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即使租約並無列明沒收租賃條款,因欠租而沒收租賃權一般亦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租約內。

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及有權取得法庭(包括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即要以交吉方式收回該物業)。

但當租客是在租期內第一次欠租,只要租客在業主接管物業前,在法庭規定的時間內交付所有欠租及業主的法律費用後續,即可挽回該租賃。這通常被稱為「沒收租賃權的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