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權私隱專員調查檢控糾正 擬修例起底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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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權私隱專員調查檢控糾正 擬修例起底刑事化
賦權私隱專員調查檢控糾正 擬修例起底刑事化

政府擬將「起底」刑事化,建議在《私隱條例》加入條文,任何人如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並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家人等,令他們蒙受心理傷害,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和監禁5年;若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和監禁2年。
 

此外,當局為加快處理「起底」個案,建議賦予私隱專員調查、檢控和糾正「起底」內容的權力。如有合理理由,私隱專員可要求任何人提供資料及回答問題助查,亦可申請手令進入處所搜證,拒絕合作或提供虛假資料亦會構成罪行。專員同時獲賦予權力,指示相關人士糾正有關內容,未有依時執行即屬犯罪,並可處以每日罰款。草案又建議,專員可因應社會上已出現或很大機會可能出現大規模的「起底」行為,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資料來源:AM730